1、適用條款:本保險計劃適用條款為《國華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條款》、《國華意外傷害住院津貼團體醫療保險條款》,詳細請登錄國華人壽網站www.95549.cn查詢。
2、投保份數:同一保險期間,每一被保險人只能購買一份本保險計劃,多買無效。
3、投保要求:成年人必須為本人投保;未成年人必須是其父母作為投保人投保。
4、投保年齡:成年人產品投保年齡為18周歲—65周歲;未成年人產品投保年齡為31天—18周歲(不含18周歲);老年人產品投保年齡為66周歲—80周歲。
5、特別說明:
a、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和其他監管規定,本保險計劃對于未滿18周歲的被保險人不承擔身故保險責任。
b、老年人66周歲—80周歲不承擔身故保險責任。
6、保險期限:本保險期間自旅行社發團,被保險人登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時起至旅游結束,被保險人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。
7、本計劃身故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。
8、本確認書自確認承保成功后生效。
9、對于意外傷害保險金:被保險人每次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約定的醫療機構內就診,所產生的符合當地社保規定的合理醫療費用,免賠額及超過免陪部分的賠付比例以保險計劃所列的信息為準。
10、個人保單信息查詢請登陸:www.95549.cn
11、保險公司客服電話:95549